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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严禁“收费”教学生

  □通讯员 王传鹏

  本报潍坊3月20日讯 为规范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潍坊市教育局近日出台新规,要求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必须提出申请,逐级审批,持证上岗。而具有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严禁从事有偿家教。

  据了解,自从中小学实施双休后,不少家长纷纷给孩子寻找家教补习功课。而学校里给孩子任教的各科老师则成了一些家长寻找家教的首选。诸城一所高中的一位数学老师向记者透露,自从“双休令”实施后,已经有3个学生的家长联系他给学生做家教。教育主管部门认为,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危害很大,教师的本职工作是做好课堂教学,个别教师双休日昼夜连轴转,给学生做有偿家教,严重影响了教师的日常教学。

  潍坊市教育局出台的新规定明确要求,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必须提出申请,逐级审批,持证上岗。其中,具有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名师等荣誉称号者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级教科研人员等严禁从事有偿家教。

  经批准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要注册办学资质,严格执行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在工作日从事有偿家教,所教学生中不得有任职学校所教班级的学生。

  规定中还提到,在职教师严禁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有偿家教。严禁迫使或动员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以及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同时,公办学校和改制的民办学校不能租给个人举办有偿家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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