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南海网4月10日消息:根据近日出台的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评办法,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将接受学生检验,由学生打分。教职工年度绩效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的,将待岗或转岗。
记者今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我省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意见(试行)。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聘任、聘用、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和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根据该规定,教职工年度绩效考评被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可续聘、续任,不得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不称职的待岗或转岗。有体罚学生、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进行有偿家教、触犯国家法律行为之一的教职工将被评为“不称职”。
此外,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的考评中,除了学科和年级组的评价外,还有学生对老师的调查表,学生将对老师批改作业是否及时、课堂气氛和教学方法怎样、知识是否渊博、对学生是否经常鼓励等情况进行打分。该分数将作为老师绩效考评的一部分。
据了解,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等。